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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樟木头荔景山庄。
●40套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后又公开出售。
●东莞市房管局坦承:“当年信息没联网,工作有疏漏。”
正规购房合同签了,银行按揭也办下来了,向银行支付按揭款也快七年了,房子也住了6年多了。可是有一天,40户房主突然接到法院的拍卖公告书,他们住的房子将被拍卖了。
樟木头荔景山庄的业主们这时才知道,原来自己购买的这些房子,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已经被发展商抵押给银行了。开发商将被抵押的房子又卖给了他们。而开发商又因无法归还银行贷款,银行请求法院拍卖这些房产抵债。
事发:
住了七年的房子银行要收走
2005年7月20日,在樟木头镇荔景花园住了六七年的马伟棠夫妇以及另外39户业主遭遇了晴天霹雳。当天,他们突然被告知自己花钱买的房子要被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樟木头支行收走。
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拿出了40户业主所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银行理直气壮地说他们才是这些房子的真正主人。
惊诧过后的这些业主很快知道了事情真相:早在2000年,荔景山庄商住开发有限公司即办理了包括以上40套房子在内的73套房子的产权证,随后又全部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贷款1490万元及利息。开发商在抵押这些房子后,又对外公开出售,这40户业主却毫不知情。
开发商因为在北京、上海等地的投资失败,导致无法归还银行贷款。这批房产的债权所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将债权进行了变更)即向法院申请,请求查封这批房子。
此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以上40套房产,并裁定如果目前40套房屋居住人不尽快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的话,法院将依法处置这些房子。
起诉:
赢了官司也只是“空头支票”
马伟棠夫妇和其他39户业主愤怒了,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与发展商交涉,但发展商此时眼见东窗事发,便溜之大吉,此后一直人间蒸发。眼看自己的房子要被法院查封处置,马伟棠夫妇率先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解封房产,并判决他们才是房屋的主人。
今年7月3日,马伟棠夫妇收到了久等的判决书。法院判决他们赢了,裁定发展商应该依法和他们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发展商退还房款并赔偿一倍的房款等,不过房子的产权还是应该属于早于他们取得产权的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债权人后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赢了官司有什么用?发展商现在早就人间蒸发了,即使法院判决他们赔我一千万也只是空头支票,关键是现在房子不是我的了,我该住哪里?”前天下午,见到记者后,马伟棠夫妇一脸无奈。
疑问一:
同一套房抵押银行两放贷款?
采访中记者获悉,目前住在这40套房子中的许多业主有部分也是按揭买房,而且按揭的银行也是在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这就让人奇怪,同一套房子,同一家银行怎么可能放出两次贷款呢?
该山庄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战先生质疑:“这些房子当初全部抵押在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贷了一次款了,开发商卖给我们后我们又去这个银行用同一套房子申请贷款,银行怎么就批了呢?而且我们许多业主在事发前一直在按时还贷?同一家银行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除了银行故意为之似乎不能解释原因!”
对此,记者昨天下午多次拨打中国工商银行樟木头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多个部门的电话了解情况。但是遗憾的是,要么接电话的人称不知情,要么双方互踢皮球,纷纷建议记者咨询对方。
疑问二:
同一套房子,房管局两次备案?
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有一个公章是东莞市房管局的。马伟棠夫妇指着鲜红的东莞市房管局备案章质疑:“早在2000年我现在住的房子都已经被开发商抵押,并且已办理出房产证,为什么房管局在2001年再次为我住的这套房子备案?”
不仅如此,马伟棠夫妇还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去年11月缴纳的《契税完税证》,而这张完税证明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能凭购房合同以及发票才能缴纳。
对此,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东莞市房管局。该局办公室的李主任接到记者的电话后表示“此事我们都知道,正在协商解决”。据其介绍,之所以出现再次为这些被抵押并已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备案的情况,主要是当年还没有形成联网,樟木头房管所和市房管局之间信息没有共享,“工作中出了疏漏”。
对于这一问题,李主任并不回避并坦承房管局确实有责任,同时还透露“市政府正在过问此事,我们正在答复,而且已经与樟木头镇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解决方案,相信这个问题一定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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