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短信订阅
房产首页  |  自助交易  |  中介房讯  |  网上房展  |  推荐楼盘  |  星城楼事  |  购房宝典  |  计算工具  |  物业管理  |  地产人物
家装秘笈  |  创意空间  |  家居建材  |  我爱我家  |   设计界   |   样板房   |  房产论坛  |  家装论坛  |   投诉台   |  主编信箱
用户:
密码:
用户类别:

:::::: 置 业 宝 典 ::::::
贷款助手 投资顾问
专家看房 我要买房
入住指南 政策法规
:::::: 计 算 工 具::::::
·按揭计算器   ·贷款计算器
·公积金计算   ·税费计算
·组合计算器    
 

您所在的位置:长沙房产网 > 置业宝典 > 我要买房

 
  交纳诚意金没成交 能让中介赔偿损失吗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8年07月14日10时30分 星辰在线

  [案例精选]  

  今年6月,肖先生路过建邺区一家中介,看到张贴的广告中有一套二手房挂牌出售,很符合自己置业的需求,他随即通过中介联系看房并达成成交意向,当天就向中介付了诚意金2万元。

  不过,当肖先生盘算着办理手续搬家的时候,中介公司却告诉他,业主单方面要求提高房价,这让肖先生很不满意并拒绝购买该房屋,中介公司就请肖先生另换其他房屋,或取回诚意金。肖先生却坚持认为,自己已经交了诚意金,承担了购房的风险,现在房主说不卖就不卖,这对自己很不公平,中介存在违约嫌疑。他提出,这次买卖未遂,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他能否成功取得相关经济赔偿呢? 
 
  [律师在线]

  在该案例中,肖先生要求中介给予经济赔偿的主张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诚意金的概念,诚意金也不同于定金或违约金。诚意金的用途及性质需要双方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只能认定为买方为表示买房的诚意而先行支付的款项,用于促进合同的协商及履行。本案中肖先生与卖方只是达成了成交意向,而买卖合同尚未成立,所以卖方及中介公司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中介机构作为买卖居间方,也无权向肖先生收取诚意金,应当及时将该款退还给肖先生。


 
上一条:· (稿源:现代快报)
下一条:· (作者:)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编辑:周莹)
 

发表评论】【推荐】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相 关 链 接

·买二手房小心"地雷" 四类二手房购买风险大
·买二手房小心"地雷" 四类二手房购买风险大
·正考虑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看!
·交易指南:二手房买卖要警惕“现金收房”
·二手房案例:买二手房注意房屋是否已租赁
·交易指南:二手房买卖警惕“现金收房”
·二手房案例:买二手房注意房屋是否已租赁
·还在担心钱房两空?买二手房房款可存公证处
·还在担心钱房两空?买二手房房款可存公证处
·光大银行:提高房龄在20年内二手房的贷款成数
·光大银行:提高房龄在20年内二手房的贷款成数
·二手房注意:二手房合同须写清5个主要条款
·房子为何好租不好卖?二手房买卖市场走向何方
·二手房比新房的优势 房产经纪人总结5大方面
·房子为何好租不好卖?二手房买卖市场走向何方
最新发表的评论(列出最新的条,总共条)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网举报电话:0731-2205980
| 关于我们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新闻热线:2205980 广告、服务热线:2205981 传真:22059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4-2006005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文网文『2006』066号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湘)字004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