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短信订阅
房产首页  |  自助交易  |  中介房讯  |  网上房展  |  推荐楼盘  |  星城楼事  |  购房宝典  |  计算工具  |  物业管理  |  地产人物
家装秘笈  |  创意空间  |  家居建材  |  我爱我家  |   设计界   |   样板房   |  房产论坛  |  家装论坛  |   投诉台   |  主编信箱
用户:
密码:
用户类别:

:::::: 置 业 宝 典 ::::::
贷款助手 投资顾问
专家看房 我要买房
入住指南 政策法规
:::::: 计 算 工 具::::::
·按揭计算器   ·贷款计算器
·公积金计算   ·税费计算
·组合计算器    
 

您所在的位置:长沙房产网 > 置业宝典 > 入住指南

 
  业主欲炒管家婆 4年没签合同物管公司不走咋办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7年08月21日16时42分 星辰在线

    名人苑的业主最近有些烦,现任物管自从2003年合同到期后就没有再和他们续签合同。名人苑业委会成立4年了,一直想重新招标聘请新的物管公司,但物管公司却不愿离场。近日,本报记者随同专家护航团赶往位于芳草西二街的名人苑调查了解。

    业主:合同到期,物管拒绝撤离

    “我们4年没有跟物管公司签订合同,可他们就是不走。”昨日,名人苑业主朱女士无奈地说,名人苑是2001年交房的。2003年,前期物管合同到期,名人苑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提出,通过重新招投标的方式,聘请新的物管公司。可是物管公司就是不离场,还经常撕毁业委会贴出的建议更换物管的公告。

    “我们更换物管是有原因的。”曾任名人苑业委会第一届主任的练先生称,首先,物管公司从来没有公示过任何开支账目。更严重的是,小区内的占道停车场,物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每辆车每月多收30元到50元不等的停车费。这笔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物管公司也从未移交给业主,作为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物管公司属于开发商的子公司,在开发商开发新楼盘时,物管公司甚至在半夜将名人苑的树木移走。此外,小区还存在绿化维护不利,自行车被盗严重等问题。

    去年,在高新区房管处、芳草街办、物管公司、业委会的多方会议上,业委会提出物管公司如果一个月内整改,他们可以考虑和其签订合同。但过了一个月,物管公司没有任何起色。

    “我们小区约400户业主,已经有240名业主签名同意更换物管。”目前名人苑业委会已经通过律师向物管下发律师函,要求其限期撤离,但目前仍无回音。之前成都市房管局要求物管公司限期移交资料,现在也没有动静。

    物管:闹成这样,他们很无奈

    “不是我们不签合同,是业委会根本不愿和我们签。”负责名人苑物管的美州物管一负责人称,自从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他们所做的唯一工作就是想方设法更换物管公司。业委会甚至发动业主拒缴物管费和水电气费,现在小区拖欠的水电气费超过10万元。物管公司完全入不敷出。

    至于业主反映的其他情况,该负责人称并不属实。

    同时,该负责人称,他们并非不愿意移交资料,但是移交必须符合程序。现在物管和业委会闹成这样,他们也很无奈。


    专家:物管不走,业委会可起诉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佑嘉称,如果小区想更换物管公司,小区内超过2/3的业主签名同意即可,如果物管公司拒绝撤离,业委会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管公司撤离并移交资料。业主最好不要以拒绝缴纳物管费的形式逼物管走人,而是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权。

    国际花园业委会筹备组负责人吴继承称,既然物管公司没有和小区业主或业委会继续签订物管合同,业委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以合同已终止为由,让法院直接判决物管离场。


 
上一条:· (稿源:成都商报)
下一条:· (作者:记者赵倩 实习生吴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 (编辑:龚瑛)
 

发表评论】【推荐】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相 关 链 接

·北京出台首部物业管理标准 保安禁止参与纠纷
·业主未交维修基金 物管停开电梯12天后恢复运行
·深圳:业主资料严禁泄漏贩卖 物业须专人管理
·广州实施物业服务经理考核 物管打人经理就走人
·擅自加高露台“水漫金山” 物管业主各担其责
·物管公司利用小区生财有道 收益谁来监管
·物管公司私卖业主资料 未装修即遭骚扰
·暴雨致深圳商铺成泽国 巨额损失谁来埋单
·物业擅自停电影响业主经营 法院判令赔偿
·上海本月全市住宅摸底 联合整治“群租”
·物业管理取代房屋质量问题 成长沙市投诉新热点
·开发商在前期物管理中承担什么责任
·物管条例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有何规定
·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物管合同有效吗
·中消协发布06年投诉情况 物管投诉增二成
最新发表的评论(列出最新的条,总共条)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网举报电话:0731-2205980
| 关于我们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新闻热线:2205980 广告、服务热线:2205981 传真:22059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4-2006005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文网文『2006』066号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湘)字004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