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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部门联手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三十二项铁规直指交易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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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机构)这两大环节,将是整顿重点。陈飞 摄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怎么办?昨日,长沙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联手整顿规范长沙房地产交易秩序。根据《通知》,消费者可以拨打电话2232110举报投诉开发商在房地产领域的种种不良行为,与此同时,旨在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一系列专项活动,即日起正式拉开帷幕。
1,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地产经纪将是整顿重点
据长沙晚报报道(记者 潘昭晖) 据悉,本次整顿规范的主要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预销售活动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展销活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机构)等六个方面三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长沙市房产综合执法队大队长胡自文告诉记者,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机构)这两大环节,将是整顿重点。
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需要规范哪些内容?《通知》要求,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法销售商品房的,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的;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预售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擅自挪用预售款项的;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通知》还规定,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2,10个月内着手调查一批大案要案
据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石长松透露,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活动长达10个月,11月-12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1月-2007年3月底为检查落实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市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各方主体进行全面检查;2007年4月,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发布、公告;2007年5月-2007年8月底为完善规范阶段,由长沙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石长松表示,将着手调查一批大案要案,绝不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希望消费者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开发商能够严格自律,发现问题及时自查。
3,房产综合执法热线:2232110
据了解,对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将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自查不力,违法情况严重或拒绝接受检查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取消企业开发资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在长沙市政府政务网上进行定期公布。
发改委、建委、房产、工商、物价部门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主管部门开设专项整治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2232110,此为房产综合执法队投诉热线;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665534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8665922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891688
长沙市物价局:12358 22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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