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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肖女士当面咨询:2004年我在长沙伍家岭附近买了一个商铺,当时开发商声称其商业用房为“置业首选旺地”、“升值潜力不可限量”,然而我们很多业主现在经营状况都出现亏损,且房价相对购买时出现下滑,可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对于“理想居所”、“置业首选旺地”、“升值潜力不可限量”等广告宣传,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质量指标,容易为消费者辨别,应属于正常的商业吹嘘,不构成广告许诺,开发商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我们在购房时应该注意不要被开发商的“升值潜力不可限量”所骗,购房投资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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